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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校园)

时间:2024-02-16 09:43:49
校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校园)[本文共12110字]

结合课程学习和自身工作实际,谈谈什么是校园安全事故以及学校应如何应对校园安全事故。 答:1..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活动期间,其人身受到侵犯或者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死或其他无形损害的事件。它既属于一般人身损害的范畴,但又不同于社会上发生的人身损害。学校安全事故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是损害的主体是特定的,受害主体只能是在学校学习、生活的学生,包括公立、私立学校中走读制和寄宿制的学生。二是损害地点是特定的,学生损害的地点必须是在学校园内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特定场所。三是损害时间是特定的,学生受损害是发生在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学生离开学校时的非学习、生活期间除外。

2.安全事故有自身的特点和形式:有的是学生活动不慎带来的意外伤害,还有极个别学生的有意伤害,还有校园设施不符合标准所带来的伤害,还有教师的原因,社会的原因,有的是食品安全的问题等,偶发性强, 有的还是不可预见的。针对学校安全事故的特点我觉得应对学校安全事故,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不能有任何轻视或侥幸心理 。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师,学生,家长,社会各个方面齐抓共管。增强学生的防患意识。2对校园中的安全隐患,领导要亲自负责,建全责任制,提前预防,加强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一定要立即进处置,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存在。3.加教师要进行法制教育,规范教育教学的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动员所有教师全员参与,发现问题立即整改。4,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小卖部的检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出现。建立食堂食品留存制度,动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及小卖部进行检查举报。

总之,校园安全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最关键的环节。面对形形色色的校园学生安全事故,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应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坚决把学校的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孩子是第一位的,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孩子,我们祖国的未来。

第二篇: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路队:带队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4、集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医院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安全主任取得联系。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风险管理主管领导、保险公司。该情况说明作为今后办理保险赔付、追究相关责任的第一依据,务必实事求是。

2、需要送往医院救治或面见家长的,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积极主动参与。

3、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其他故意行为直接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对此公开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4、因教师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造成学生伤害的,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程庄镇楚庄小学

第三篇: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全体教职工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人的确定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对象为:

1、课堂

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课间

值日老师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集会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日值班定人定岗为责任人。

二、责任事故的防范和处理方法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位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教师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

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课间巡视,排查一切不安全因素并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校医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安全主任取得联系。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责任事故的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级组长或值日组长)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德育 ……此处隐藏7818个字……黄×怀恨在心才最终酿成悲剧。

2014年3月20日11点半左右,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镇安泰小学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和一名一年级的学生打架,五年级的孩子用石头砸中了一年级孩子的额头,一年级的孩子当场死亡

2014年 4月1日,复旦大学2014级在读研究生黄洋喝了一口寝室的饮用水后出现恶心、呕吐并伴有发烧,病情危重却多日找不出病因,直到一条神秘短信出现,才找到病源——饮用水遭投毒!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并刑拘的,竟是黄洋的同寝室室友林某。 16日下午,年仅28岁的黄洋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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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7日 16日21时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袁某刺死室友蒋某,警方初步调查,案件起因竟是因为蒋某回寝室时敲门、正在玩游戏的袁某没有及时开门而导致两人口角和肢体冲突,袁某抓起一把水果刀刺向蒋某胸部致其死亡。

2014年4月17日晚,张家港沙洲职业工学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校学生符某持水果刀将在该院短期培训的学员曾某刺伤,

2014年2月以来的学生安全事故

2014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受伤学生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2014年3月9日18时左右,5名小学生在山西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农田一蓄水池溺水身亡。截至当日20时20分,5名小学生尸体全部打捞出水。经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这几名学生周六节假日结伴到蓄水池边玩耍,意外溺水。

2014年3月18日6时56分许,黄某彬驾驶粤bf0366号校车载39名乘客(38名学生、1名老师)在红岭北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八卦三路口时,车头与同方向由韩某军驾驶载47名乘客(45名学生、2名老师)的粤bn 6707号校车车尾发生碰撞,造成7人受伤,两车部分损坏。 2014年3月20日11点半左右,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黄旗堡镇安泰小学一名五年级的学生和一名一年级的学生打架,五年级的孩子用石头砸中了一年级孩子的额头,一年级的孩子当场死亡

安全警示

1、2014年4月17日深圳市龙华新区书香小学部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下午3:50许在罗湖区东门街道晒布路迪可可儿童乐园3楼下2楼的扶手电梯上发生意外事故,9名学生受伤。

2、2014年4月22日7时15分许,广东佛山南海九江嘉华学校的一辆载着21名小学生的校车驶过九江战备码头时,在惠民路九江酒厂外路段疑因避让一辆摩托车突然向右变向,不幸撞上路边停靠的拖挂车。拖挂车的底盘像一把利刃,撕开校车右侧“肚腹”,造成车内一名7岁福建籍的林姓小学生死亡,另外9名小学生分别受到不同程度骨折和擦伤。

3、 2014年 4月1日,复旦大学2014级在读研究生黄洋喝了一口寝室的饮用水后出现恶心、呕吐并伴有发烧,病情危重却多日找不出病因,直到一条神秘短信出现,才找到病源——饮用水遭投毒!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嫌疑并刑拘的,竟是黄洋的同寝室室友林某。 16日下午,年仅28岁的黄洋离开了人世。

4、 2014年4月17日 16日21时许,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生袁某刺死室友蒋某,警方初步调查,案件起因竟是因为蒋某回寝室时敲门、正在玩游戏的袁某没有及时开门而导致两人口角和肢体冲突,袁某抓起一把水果刀刺向蒋某胸部致其死亡。

5、 2014年4月17日上午,南昌航空大学的学生宿舍发现一具男性死尸,死者基本确认是该校在读研究生,死亡现场暂未发现打斗、死者身上也无伤口,但死者身着女装衣着怪异,离奇死因引来高度关注。

6、 2014年4月17日晚,张家港沙洲职业工学院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校学生符某持水果刀将在该院短期培训的学员曾某刺伤,目前已被警方控制。

第五篇: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2014年12月7日晚9时10分,湖南省湘乡市育才中学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2014年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2014年12月27日早上7点半左右,湖南衡南县松江镇东塘村学生上学,当车行驶到一条小溪附近时发生车祸,车子一头冲进溪流之中。车上9名遇难学生均为小学生,其余10名小学生被当地干群救起后送往附近医院救治,另有1人失踪。

2014年12月14日下午,山东省高密市姜庄镇一辆接送幼儿园儿童放学的面包车发生事故,致5名儿童受伤,至少已有两名儿童死亡。

2014年12月24日,江西省贵溪市一载有15名幼儿的面包车侧翻坠入水塘,造成11名幼儿遇难。

2014年1月7日,河南光山县4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走小路至天灯村程底下河沟玩耍、溜冰,从破裂的冰层溺水身亡。

2014年1月7日,河南省光山县南向店乡天灯小学老师,在当天下午14点10分上课后,发现有几名学生没有到校上课,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组织教师沿路寻找。15点30分许,在距离学校2公里处一河沟内,学生家长曹某发现有小孩浮在水面。4名溺水者分别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在读学生。

2014年1月11日下午5;30分,湖北省某乡发生一起4小孩落水死亡3人的惨事。事故发生时,现场无防护网,无警示标语,无警示牌,特别是通往池底的两跑石梯上面没有门上锁,也没有封堵,致使不到11岁的小孩下到冰面滑冰玩耍而落水溺亡。

2014年3月9日18时许,5名小学生在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农田一蓄水池涉水时,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经全力打捞搜寻,截至当日20时20分,5名小学生尸体被全部打捞出水。经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这几名学生周六节假日结伴到蓄水池边玩耍,意外溺水。

2014年4月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发生一起四名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据通报,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三名五年级女生和一名四年级女生参加完期中考试放学回家后,一起外出游玩。在下午三点半左右,四名女生私自到湘乡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下河游泳,不幸意外溺水身亡。

2014年3月13日,思茅区某镇村小学的部分学生,晚饭后在学校操场边玩耍,有学生来到桐子果树下,捡到落在地面的桐子果,剥开后吃果仁,先后有47名学生捡吃了桐子果,数量3至10粒不等,晚上9点左右,有学生出现恶心、呕吐、头晕的症状,经老师询问,有同学说是吃了地上捡的桐子果,随后凡吃了桐子果的同学纷纷出现相同的症状。后经调查证实这是一起误食桐子果所导致的中毒事件,共导致47人中毒,无死亡。

火天中心小学印发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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