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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

时间:2024-01-19 01:58:29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本文共2386字]

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科工作总结

2020年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科在中心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科室的密切配合下,严格按照科室职责,不断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拓展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现就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做以下汇报。

一、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科室制度,深化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科室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科室积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党的宗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等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党的十九大报告作为学习主线,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指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关键,紧密结合《党章》《准则》《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干部的思想认识,政治意识、看齐意识。通过学习教育,确保科室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保持党员先进性,遵纪守法,工作作风扎实,为科室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思想作风基础。

二、更新观念,拓宽思路,全面规范地做好公车管理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前期通过充分调研并结合我市实际,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汉中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并经市车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于2月18日以两办名义下发。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完善了我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二)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保留公务用车的“信息化”和“标识化”建设工作。按照中、省车改办“标识化”建设工作内容,我市于2017年9月印发了《关于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的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要将车改后保留的公务用车粘贴标识,向社会亮明身份,接受公众监督。但车辆在几年来的运行过程中,部分单位车辆标识出现了损坏、脱落的情况。为了更好的保证公务用车的规范使用,按照中省要求,我们对全市党政机关重申了“标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保留车辆的标识不再粘贴,一律采取喷涂的方式进行标识,截止11月底,市本级和6个县区党政部门保留的车辆已全部将标识喷涂到位,有效的保障了公务用车的日常监管。根据全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工作内容,我市在2018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政机关除涉密车辆外,其余保留车辆要加装卫星定位系统并积极和全省信息化平台联网,实现“全省一张网”管理。通过面向市场招标,最终选择了与移动公司进行合作,并于2019年底完成了全市保留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的加装工作。但由于与省上信息化建设采用设备的公司不一致,导致目前无法与省上信息化平台联网,目前我们正积极与移动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尽快修补程序漏洞,争取在年底和省信息化平台联网,实现“全省一张网”管理。同时,在4月20日我们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标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要参照党政机关“标识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内容尽快完成保留车辆的标识喷涂和卫星定位系统的加装工作,此项工作我们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年底完成。

(三)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为深入贯彻落实《汉中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汉办发〔2020〕6号),持续加强公务用车制度建设,做好车改后公务用车常态化管理工作,确保公务用车规范使用,根据年初制定的专项检查计划,我们按照“五统一”的标准在今年5月和9月分两批,重点围绕公务用车平台化建设、标识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日常使用管理等方面,采取听汇报、查台账、抽查单位等方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了全面的督查检查工作。查处了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促使全市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四)规范公务用车更新审批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严格遵照《汉中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和车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事业单位车辆购置更新审批程序,严格规范公务用车及业务用车的购置审批,杜绝超标准、超编制、超预算购置更新车辆。截止目前,全市共审批更新车辆49辆。其中,各县区党政机关41辆(一般公务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市本级党政机关3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事业单位车辆5辆。妥善解决了各县区、各部门公务用车的更新工作。

(五)妥善完成了全市公务用车编制核定的前期工作。根据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主动履责、积极行动,针对机构改革后全市各党政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变动的实际情况,前期已对我市原有编制及各单位实际保留车辆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完整的公车编制台账并会同市财政进行座谈交流,明确了我市各级各单位的车辆编制及车辆属性。由于我市公务用车管理细则中要求车辆的日常编制管理工作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截止目前市财政还未下达新的编制核定报告。

(六)开展了全市公务用车的统计报告工作。按照中省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要求,我们集中在11月对全市党政机关车改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在2019年度的车辆运行费用进行了填报汇总,形成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报告进行了上报。

(七)公车平台平稳运行。通过不断加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公车平台驾驶员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截至目前,市级公车平台累计出车 车次,安全行驶万公里,实现了全年零事故的任务目标,切实保障了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公务用车需求和用车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监管责任。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监督和引导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车改相关政策,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落实编制配备、经费管理、日常使用监管等相关职责,使车改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成果持续巩固,坚决防止违反公车改革政策现象“回潮”。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根据各县区各部门公务用车日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结合《汉中市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配备更新、日常使用、经费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给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供科学的制度依据。

(三)严格管理,狠抓制度落实。继续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标识化工作,加强对违规使用公车现象的约束、监督,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科学化。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不断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范化,以高标准严要求巩固拓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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