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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通过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及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督导考核办法

时间:2024-02-08 20:28:48
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通过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及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专项工作督导考核办法[本文共1266字]

为深化落实迎接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及兰陵县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的推进工作,落实责任,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保障“三城联创”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通过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以及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成功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建立全覆盖的督导考核体系,督促各单位履职尽责,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高标准完成“三城联创”工作。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单位管理内容及人员全覆盖的原则,坚持局考评和二级单位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科室。

(二)考核范围:“三城联创”期间涉及到的相关局属单位、科室业务和人员。

四、考核方式

各单位督导考核人员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行业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及打分表并负责解释,在局督导科的统一领导安排下,集中力量对“三城联创”期间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不再执行日常督导模式(日常督导模式为分工负责制:执法大队督查科负责执法大队的日常督导工作,园林环卫综合服务中心督导考核科负责园林环卫以及园林服务中心、美城保洁公司的日常督导工作,数字城管中心负责数字城管方面的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形成日报表,日报表电子版及问题图片每天下午下班前发送至局督导科邮箱cgjddk612@163.com,局督导科采取抽查的方式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汇总、通报,督导的问题一天一通报、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点评),对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并形成每日通报,报局班子领导,发各相关单位,形成每日通报、分级点评的工作机制。

五、考核内容

纪律作风、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法建设、户外广告、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整治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城中村及社区管理、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及公共自行车管理。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局督导科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督导,对工作开展进度迟缓、质量不高、整改不力的进行严厉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有力,推进快的单位予以表扬。

(二)对在连续两次通报成绩靠后的单位或科室,由局分管领导对单位或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对连续三次及以上通报成绩靠后的单位或科室,由局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其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七、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三城联创”期间所有督导人员及车辆由局督导科统一调度,统一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三城联创”工作集中攻坚。局督导科与二级单位执法大队的督查科及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的督导考核科属上下级业务领导关系,与数字城管中心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属平级配合关系。

2、落实问题整改。对于督导科通报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前后对比照片上报局督导科进行销号,做到小问题即知即改,大问题限期整改,有异议的问题可上报局督导科核定,未按时整改到位的由局督导科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成,切实将督导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3、严肃督导考核纪律。各单位督导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督导考核纪律,坚持原则、尊重现场、客观准确、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积极配合督导考核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督导考核人员开展工作。对违反考核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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