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少数民族地区可移动文物保护存在隐性流失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少数民族可移动文物在现代生活的冲击下正趋向流失,很多珍贵文物不同程度的遭受破坏,虽然国家已经增设了用于少数民族可移动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费,但结果不尽如人意,少数民族文物破坏、甚至文物流失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地缓解,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少数民族地区可移动文物隐性流失原因
一是民间收藏成为文物流失的一个诱因。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鉴宝”等栏目深入人心,受此影响所涌现的民间收藏热现象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一些人会违背初衷,忽略所收藏文物的艺术文化价值,走上文物犯罪的不归路。
二是文物网购与网拍成为新现象,虽然交易过程规范但不符合《文物保护法》。少数民族地区可移动文物本身具有流通性强的特点,网络购买和网络拍卖难监控,便会导致一些限制交易的文物在网络这一“隐性渠道”上流通,甚至悄无声息地被转手倒卖到国外,损失难以估量。
三是文物保护在执行和贯彻层面比较困难。部分少数民族地方不够重视得天独厚的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在经济利益和文物保护二者相冲突的时候,往往为了摆脱困境选择经济利益优先。如旅游开发,就使得很多文物就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毁灭。
二、对策建议
一是严格控制文物流通的网络准入门槛。文物监管部门需从现实出发创新思路,利用好手中的权力,把网络交易行为纳入到网络监管当中,实行专人专管的网格责任制,将隐性犯罪收服于网络监管的魔爪下。
二是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监控和管理。对允许流通的文物应当有明确规定。对于进入流通领域的文物,要严格划分等级,属于国家级珍贵文物的要及时收购上交,将民间收藏家的收藏行为规入合理的范围内。
三是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大力宣扬国家文物保护价值,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珍稀文物价值。少数民族地区可移动文物通常具有很强的地域性、时代性特征,只有不断增强少数民族地方政府及民众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才能从根本上引导其树立起民族意识和民族责任感,做好民族的主人和文化的传人,将文物犯罪的念头扼杀在民族团结的坚强堡垒之外。